关于加强石鼓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的青少年逐渐忘记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及外来精神文化的污染,导致青少年思想上出现了贪图享乐、沉迷于虚拟世界中,也导致了青少年犯罪呈大幅上升趋势,而且犯罪性质、犯罪手段也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的大多数,这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目前,我区学校对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形势的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于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工作认识不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决定国家的存亡和民族兴衰,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在推进我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当前,还有部分单位和一些学校、学生家长,对青少年法治教育重视不够,并不同程度的存在重智轻德、加之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而忽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现象屡屡皆是,导致法治课程很难进入中小学生的课堂。
二、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法制副校长在有点学校根本没有,即使有也仅仅是个摆设,工作开展的不规范,不理想;这主要原因有:其一是学校与法制副校长之间的沟通不畅,加之人事变动大,很多副校长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无法继续承担这法制校长的责任,导致给学生授课率并不高;其次是有部分法制副校长均是组织摊派,他们对这项工作不热心、工作积极性不高,更谈不上深入学生调查研究,熟悉和了解并钻研学生对法治教育的想法和要求,导致对学生法治教育的作用不明显。
为进一步做好石鼓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在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常态化,让法律知识随孩子成长,通过法治教育来引导让这些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尊法,让其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预防违法犯罪,为此建议:
一、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性。针对有的学校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重视不够,流于形式的问题,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法治教育具体实施意见,制定统一的检验学生法治教育成效的考量尺度,同时设立法治教育专门机构,做到专人专管,加大对学校的检查督察力度。
二、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校园法治长廊、文化墙,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定期定时进行案例分享,法治宣讲、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气氛。
三、把中小学法制教育列入必修课,构建法治教育网络。落实全区所有中小学校都聘请公安、司法、律师等专业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开展法治教育课程,让学生在课堂真正了解什么行为是违法,什么行为是犯罪,违法犯罪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真正达到法治教育的目的。各学校确定一名法治教育首席副校长,牵头组建法治教育教研团队,整合资源,负责学校法治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确保法治教育有成效。
四、搭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平台。加强家校、社校联系,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好“警校共育”、“检校共育”、“校园巡回法庭”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监狱、派出所等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让法治理念、法治教育深入每一个学生的脑和心,增强学生自警意识,让他们从小懂得法律不可逾越,长大争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好公民。(文/衡阳市石鼓区政协委员、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