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留守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续航力”

  乡村振兴是十九大作出的一个新的重大部署,就是要让农村和城镇一样,加快现代化步伐,让农村兴旺发达起来,没有乡村振兴,就没有全面小康的进程,没有妇女的脱贫,就没有真正的小康。

  “留守妇女”是家庭的“顶梁柱”。由于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薄弱,吸纳就业能力不强,为了挣钱养家,很多青壮年劳动力都不得不到外地去打工,所以留在村子里的人口主要是女人、儿童和老人,还有一部分则是劳动能力较弱的贫困户。相对于老人孩子和劳动能力不强的贫困户,农村留守女性已经可以看作是“壮劳动力”了。再加上多数农村女性勤劳细腻的天性,使得她们在勤俭持家、吃苦耐劳等方面都超过很多农村男性。传统的家庭观念也在相夫教子、养老等方面赋予农村女性多重角色和责任。她们是实实在在的“顶梁柱”,撑起了家庭的“整片天”。

  农村女性,尤其是“留守妇女”她们既是“家庭的顶梁柱”,也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

  “留守妇女”也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近年来涌现出一批批优秀的留守群体帮助农村发展、积极推动农村创业、发展农村电商等案例,并有相关的新闻媒体陆续报道这些先进事迹。留守群体是现阶段农村经济的主要从业人员,并形成了妇女种田、老人农业,以及打短工、搞副业等形式的以留守群体为主力的新型经济形态——“留守经济”。农村留守妇女等群体由于依旧坚守在农村,为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发展提供了正向积极的动力,因而在乡村振兴发展进程当中,农村留守群体理应成为重要力量。

  提升“留守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续航力”。农村留守妇女由于具有人数、年龄、性别等诸多优势,因而在农村政治参与、合作经济等方面均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热情。因此,在未来的乡村振兴发展进程当中,应当着重思考女性尤其是留守妇女如何更好地服务乡村和建设乡村;应当积极通过与当地妇联、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合作,对留守妇女进行技术、领导力等多方面的能力培训,进而培养新型职业女农民和女性村干部。总之,我们应当转变以往的观念,充分发挥留守妇女在村庄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优势,努力培育农村女性精英和先进人物,以此来激活我国农村内在动力,增强基层自生力。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千方百计唤醒贫困农村女性主体意识,激发扶贫“巾帼力量”,让其在基层治理中收获“参与感”;助力贫困农村女性发展生产,为其提供社会保障,让其在发展中拥有“获得感”;提供全面优质教育,抚养农村未来的希望,让农村妈妈们真正拥有“幸福感”。总之,就是要用行动呵护广大贫困农村女性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他们共享脱贫攻坚的成果和乡村振兴的红利。

  陈文华